城乡卫生事业稳定发展,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。2019年末卫统报表数据:医疗卫生机构100个,其中:县级3个(县综合医院2家,专科医院1家)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家(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分中心2家,乡镇卫生院19个,村卫生室45个,门诊部、个体诊所、学校卫生室26个),其他机构2个。卫生机构床位数656张,卫生技术人员933人,其中,医生数(执业医师+执业助理医师)419人,注册护士323人,其他191人。